“以孝治家“活动的内容是“孝”、基础是“家”、关键在“治”
——学习明光路街道“以孝治家“活动的思考与感悟之一
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钟玉海
近日,我认真拜读了《安徽是个好地方》第001、第002期的所有文章文字,从中得到许多教益、受到许多启迪,也有一些初步的思考与感悟。
先说“以孝治家”活动的内容是“孝”
“孝”是对孝顺、孝行、孝心、孝道等的统称。“孝”可以分类,从思想和行动层面看,可分为“孝心”“孝行”,“孝心”是指孝的内在心理、“孝行”指的是孝的行为。从物质和精神层面看,可分为“物孝”“情孝”,“物孝”指的是对行孝对象物质上的赡养、“情孝”指的是对行孝对象精神上的慰藉。从视野大小层面看,可分为“小孝”“大孝”,贾谊《新书•道术》:“子爱利亲谓之孝,反孝为孽。”《说文解字》:“孝,善事父母者。”这些讲的都是“小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精忠报国”“爱国爱民”乃至于为中华民族复兴而奋斗、为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讲的都是“大孝”。至于“孝顺”“孝道”,可以从不同角度去理解。在现实中,多种“孝”往往是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而且都有各自存在的理由,不能以一种孝去否定、排斥其他类型的孝。不过,与“愚忠”相并列的“愚孝”是不可取的。
“孝”具有多种属性。一是具有真理性。“孝”是对人类繁衍本质的反映。人类代代相传,生生不息,有上代才有下代。对上代的孝,就意味着对本代乃至下代的爱,因为今天的下代,就是明天的上代。有孝,人类才能如江河奔流,滔滔不绝。“孝”反映了人类繁衍的本质,不孝是违背人性甚至可以说是反人类的。“孝”的真理性要求我们在“以孝治家”活动中不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二是具有价值性。“孝”不仅是人类繁衍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家庭和睦、邻里友好、社会和谐。上慈下孝才能家庭和睦、其乐融融,幸福久长;一个上无慈爱下无孝敬的家庭,必然冷若冰霜、毫无暖意,甚至引发灾祸。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慈孝状况决定家庭冷暖、兴衰,也必然影响邻里友疏、社会治乱。“孝”的价值性要求我们“以孝治家”活动能正确确定价值主体并尽量增加其价值量。三是具有时代性。“孝”作为一个社会范畴,其内容、形式、特征都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内容、形式、特征被承续下来,不符合时代要求的内容、形式、特征被淘汰抛弃,新时代必然产生“孝”的新元素和内涵。“孝”的时代性要求我们“以孝治家”活动在继承中创新。此外,还有自然性、层次性、普遍性、推及性等。不了解孝的内容,“以孝治家”活动就失去依托和方向,就无法开展“以孝治家”活动。
次说“以孝治家”活动的基础是“家”
何谓“家”?“家”是家庭的简称。家庭是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以情感为纽带,由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家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一夫一妻制构成的社会单元,包括父母、子女及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通常称为“小家”;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利益集团即家族,甚至推广到国家这样的“大家”。我这里所说作为“以孝治家”活动基础的“家庭”是狭义的。唐刘知几《史通•辨职》:“班固之成书也,出自家庭;陈寿之草志也,创于私室。”宋欧阳修《刘丞相挽词》诗之二:“平昔家庭敦友爱,可怜松檟亦连阴。”此诗中的“家庭”也是狭义的。
为什么“以孝治家”活动要以狭义的“家庭”为基础?一是因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最先的老师。家里的孩子孝不孝,受父母的影响最大;父母的言行的孝不孝给孩子的印象最深刻,甚至终身难忘。不要指望在一个不孝的家庭中能出一个孝子。即使有特殊个案,那也是后天受到邻里、村落、学校乃至社会良好方面的教育和影响,而且要经过自己痛苦的情感挣扎和长期践行。“小家”孝不孝之所以对孩子影响大,根本在于孩子最初的生存状况决定于“小家”,而不是决定于“大家”。从教育心理学来说,人的基本心理的形成,六岁左右最为关键,而这个时期的人,主要在“小家”中,即使城市中的孩子三岁可以上幼儿园,受到幼儿园老师的教育,但父母的影响仍然是决定性的。二是家庭是人现实的基本生活单位,每个人都是出于家庭而最终回归家庭;对于一个人来说,学习、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相反。“小家”的状况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活质量,“小家”中有没有“孝”的氛围和风气,对一个人能不能产生和保持孝的心理、孝的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三是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无论是家族、城市、还是国家,都是由一个个“小家”组成的,离开了小家,大家就不存在了。我国社会结构的重要特征是家国一体。社会中的尊老敬老、国家中的忠君爱国都是由“小家”中孝亲尊老引申、推广、迁移而来的。离开了“小家”中的“孝”,社会中的尊老敬老、国家中的忠君爱国都会失去根基,成为空中楼阁。当然,这里说“以孝治家”活动的基础是“小家”,并不是说“以孝治家”活动仅局限于“小家”,而是说“以孝治家”活动不要仅仅轰轰烈烈地着眼于“高大上”的“大家”而忽略了作为根基的不起眼的“小家”。
再说“以孝治家”活动的关键在“治”
“治”的基本含义是“治理”,即整治调理,延伸含义有“管理”“处理”“整修”“统治”等。“以孝治家”之“治”就是整治调理的意思,不能做太多的延伸发挥,更不能赋予太多的政治含义,甚至理解为“统治”。“治国”和“治家”有共通之处,甚至有相互借鉴之处,“治大国,若烹小鲜”。但“治家”和“治国”是本质不同的两个范畴,不能混为一谈,“家长”即便在“小家”里也绝不能像国家领导人。家庭基础是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维系的纽带是情感,处理的是亲属之间的关系,所以“治家”即整治调理“小家”的基本方式是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以身作则、做出表率,严慈相济、包容宽宥。“以孝治家”更是如此,即使“恨铁不成钢”,要惩罚“不孝之子”,也不能态度暴烈、拳棒相加,甚至做出违法侵权的事来。
“以孝治家”之“治”并不否定排斥社会、国家之“治”;相反,只有充分借助甚至依靠社会、国家之“治”,才能有效实现”小家”之“治”。社会舆论对“孝”的褒扬,对“不孝”的指斥;社会政策对“孝”的奖赏,对“不孝”的处治;法律法规对“孝”的支持,对“不孝”的惩罚,都对“以孝治家”的实现具有极大的作用。“以孝治家”之“治”要充分形成、发挥社会舆论、社会政策、法律法规的力量。
钟玉海简介
基本情况: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1945年出生,安徽省舒城县人。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进合肥工业大学任教。
曾任合工大人文经济学院院长,《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总编辑。全国首届百名“两课”优秀教师,安徽省模范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专家组副组长、关工委报告团团长。
社会兼职:曾担任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学会副会长,安徽省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学会会长。
现为安徽省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学会、安徽省哲学学会、安徽省社会学会、安徽省马克思主义学会顾问、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副院长。
学科领域: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学术成果:参与和主持国家级、省级课题十余项,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十多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曾经获奖: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2008年)、一等奖(2007年),省关工委一等奖(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