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和”的前提
——有感于合肥市明光路街道“以孝治家”活动之六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 黄家海
合肥市明光路街道开展“以孝治家”活动,在唤醒人们孝心的前提下,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自古孝为立家之本,儿孙不孝则家凌乱。凌乱之家,自然无法育出优秀人才。孝道即人道,关乎道德,也关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是把“孝道”与“和睦”连在一起的。要“和睦”就要行“孝道”;有“孝道”才会有“和睦”。常言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那么持家的夫妻便是细胞核。“夫妇和而后家道成”,“家道成”则世道顺。因此,和睦又是与世道,与整个社会和谐密切相联的。
当然,细胞的健康单靠细胞核也不行,还必须有细胞质。细胞质包括父子、母子。中国有句话:“父不慈,则子不孝。”细胞质还包括兄弟姐妹。平辈人之间不和睦不仅家庭难以和谐,还会影响下一代。《颜氏家训》告诉我们:“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
这里所说的“和睦”之睦,还包括睦邻。说起睦邻,我又想起外交部原部长李肇星讲的一个故事。他说,外国一位年轻的外交部长在听他讲“睦邻”后,打电话对李肇星部长说:“你提倡睦邻很有道理。夫妻之间如不和睦,还可以离婚;与邻居不和,决不能让邻居搬家……”外交家讲的是邻国,我们何尝不可以从邻国回到邻居呢?千家万户组成小区、社区。有了小区、社区的和睦,也才会有社会和谐。
和睦不只是外表上的和蔼,更是心灵深处的与人为善的素养。《史记》里说“旼旼睦睦,君子之能”。君子指的是文化人。文化人既要有知识,又要有爱心,知识和爱心是胸怀的填充剂。有知识、有爱心,才容易理解人;理解人,才容易与人和谐相处。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包括社会和谐关系在内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人的素质高低,决定了和谐社会的程度和水平。和谐社会在本质上就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基本关系。在这三个基本关系中,最重要的应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因此,不断提高人的自身素质,对推进整个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以孝治家”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也是教育人、塑造人的实际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阶段,旧的伦理道德体系受到冲击。由于法制、德治不够完善,出现唯利是图、拜金主义的倾向。一部分社会成员不行孝道,对家庭、对社会不负责任,对他人漠不关心,甚至在一些地方形成气候,以致出现了见义不为、见死不救的社会冷漠现象。实现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和谐相处的基础是人的素质问题。因此,提高人的素质应当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努力确立诚挚、友爱、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力培育孝道楷模,传承孝道文化,弘扬孝道精神,鼓励孝道行为。有力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开展“以孝治家”活动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种实践形式,引领和倡导人们孝父母、爱他人、爱社会,培养人们的善良意识,行孝道,树孝风,引导人们行善举、献爱心。你爱,我爱,大家爱,人与人之间便能形成良性互动,一个充满爱的社会才是和谐社会。
写于庚子年正月二十九
黄家海简介
黄家海,安徽省五河县人。曾任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中共安徽省委党校校委委员、教育长(副厅),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正厅);安徽省第七届党代会代表;九届安徽省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社会学学会原会长、中国社会学学会原常务理事。
出版专著《学思集》《论衡集》《心语集》《观悟集》《励志集》等,先后主编《社会学家谈和谐社会》《民生时代的中国乡村社会》《安徽社会建设蓝皮书》《安徽经济蓝皮书》等多部著作。在国家级、省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140多篇,其中有多篇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