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面向社会公开受理有关单位和部门及医疗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
2.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
3.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邮箱:ahswjwjjz@126.com
2.举报电话:0551-62998113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