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江淮大地气象一新。自2019年12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安徽商务工作又得到了一份有关流通消费领域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近年来,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当前流通消费领域仍面临一些瓶颈和短板,特别是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有待加强,商品和生活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消费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城乡消费潜力尚需挖掘。《若干措施》的出台,将从哪些方面破解安徽流通消费领域的难题?安徽省商务厅厅长张箭对安徽省《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
《若干措施》是如何出台的?
张箭表示,为贯彻2019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深挖国内需求潜力,拓展扩大最终需求,有效启动农村市场,多用改革办法扩大消费”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精神,安徽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要求在扩大消费方面推出新举措。据此,安徽省商务厅牵头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的出台,旨在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消费潜力,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针对我省消费领域存在的商贸流通主体不强、消费平台和载体有待提升、农村流通体系有待深化、商贸流通支持政策有待加强等问题和短板,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张箭介绍说,为做好《若干措施》起草工作,安徽省商务厅多次赴汽车、石油、餐饮、电商、医药等行业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展调研和座谈,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建议。初稿完成后,广泛征集各市以及安徽省有关单位意见。期间,安徽省副省长周喜安、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孙东海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亲自带领研究讨论,指导修改完善。
《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内容和创新之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流通扩大消费。为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张箭向记者介绍了安徽《若干措施》结合实际提出的十个方面具体内容。
譬如在推动推动商贸流通转型升级方面,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发展趋势,加速形成更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流通产业转型升级、有序发展。在大力培育商贸市场主体方面,明确限上主体培育目标任务,重点鼓励支持龙头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同时,与长三角地区大型商贸企业加强合作联动。在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区方面,统筹各级政策资金,鼓励各地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商业街区(含步行街)。支持各地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在繁荣活跃夜间消费市场方面,指导各地谋划夜间消费活动、项目,促进多元化夜间消费业态发展。依托现有商圈、特色街区、城市综合体、文化场馆、公园等合理布局居民夜间消费休闲场所,打造品质夜市和夜间经济集聚区。
此外,在持续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开展皖货促销活动,充分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优化商贸流通营商环境,强化商贸流通政策保障等其他方面,《若干措施》也有相应部署安排。张箭认为,《若干措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细化量化任务。《若干措施》立足安徽省商贸流通工作实际,对培育商贸市场主体、改造提升省级商业步行街、打造夜间消费载体、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提出了量化目标。
二是强调惠民利民。《若干措施》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明确提出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为连锁经营企业实行就近办理、分级登记,简化户外活动审批流程;落实成品油零售许可权限下放事项;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强化诚信示范引领,优化消费环境等政策措施。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若干措施》从财税、金融等方面提出多项支持政策,提出了争取和统筹各级资金,补齐流通领域短板;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落实商贸流通企业减税降费、用电用水用气同价、要素保障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等举措,为发展现代流通、扩大消费提供政策保障。
《若干措施》有何目标?
培育商贸市场主体、打造特色商业街区、繁荣夜间消费市场等是当前流通消费领域的热点。张箭介绍说,《若干措施》提出,大力培育限上企业,每年全省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企业1000家左右。改造提升特色商业街区,到2020年底,全省培育50条代表本地特色的省级商业步行街。繁荣活跃夜间消费市场,到2020年底,每个设区的市至少打造1个以上高品质夜间消费街区和品质夜市,以及若干社区型居民夜间消费节点,全省形成2-3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夜市品牌。
张箭指出,下一步,安徽省商务厅将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举措,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