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创建安徽省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皖江经济带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皖北振兴和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培养’项目建设”要求,鼓励各地在推进区域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特色发展以及服务“一带一路”“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方面先行先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特开展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并对入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项目的地方和单位将给予激励支持。
适应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国家发展战略及皖北地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分两类设计和实施皖江经济带产教融合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项目、皖北振兴和大别山脱贫攻坚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项目。
据了解,安徽省对入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项目的地方和单位将给予如下激励支持:
(一)优先纳入省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在符合承担试验区建设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措有力的试验项目,优先纳入省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并按程序推荐列入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申报和创建计划。
(二)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可按投资额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在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中予以倾斜支持。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学校和专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四)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充足、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列入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
(五)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予以倾斜支持。根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入选项目在相关因素中予以倾斜。
(六)在遴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地方时予以倾斜。列入省级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项目,在确定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支持对象时在相关因素中予以倾斜。
省教育厅表示,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可在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项目中选取项目进行建设,也可另行设计项目进行建设。对基础条件好、改革创新力度大、保障机制有力、预期成效明显的项目,将择优纳入省级试验区改革试点项目。鼓励各市积极申报省级试验区项目,原则上每市在9类工程中至少有1个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