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两会,面对特殊时期、正视特殊问题,广纳各方建言、制定非常之策,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本报今日策划推出专版,聚焦特殊两会,评析落实之策。
落实两会非常之策实干为要
连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和湖北代表团审议、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经济界委员时强调,“要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要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把更多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下沉,在务实功、求实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两会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承载着14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坚定信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两会的时间特殊、背景特殊,会议形式、聚焦内容等发生了新变化,但变化的是会期、不变的是信心,变化的是议题、不变的是决心,变化的是形式、不变的是初心,且两会任务不减、功能不变、作用不变,汇聚各界力量、反映人民意愿。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是,疫情尚未结束,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各种挑战交织叠加,发展任务异常艰巨。此次两会,必须面对特殊时期、正视特殊问题,广纳各方建言、制定非常之策。今年满打满算还有7个多月,时不我待、机不可失,必须只争朝夕、抢抓时机,临难不避、实干为要,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特殊两会的非常之策,凝心抓发展、聚力保民生,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下半场”、准备“持久战”。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公共卫生事件,能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控制疫情,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十分不易、成之惟艰。但必须清醒看到,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国内个别地区聚集性疫情仍然存在,无症状感染者依然存在。打好“下半场”疫情防控阻击战,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或将长期存在、或将间歇性局部流行的可能性,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思想上不懈怠、工作上不松劲。对防控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通报,举一反三,盯住散发,严防聚集,完善防控,保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确保对突发疫情做到“四早”。强化薄弱环节,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防控,防止疫情反弹。继续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及时发现无症状感染者,一旦出现症状立即转归确诊病例,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尽快查清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加快补齐社区防控、医院感染防范、核酸检测能力等短板。持续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和个人防护要求,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总结推广“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复业复市有效经验做法,促进消费和经济加快回升。
决胜脱贫攻坚战,啃下“硬骨头”、答好“加试题”。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但是,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全部脱贫,虽然总量不大,但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三保障”问题虽然基本解决,但稳得住、巩固好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严峻挑战,农民收入明显减少,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啃下剩余“硬骨头”、答好疫情“加试题”,决胜脱贫攻坚,既定目标任务不变、决不因疫情而留下锅底,现行扶贫标准不变、既不降低也不拔高,打赢时间节点不变、既不推迟也不提前。要持续绷紧责任之弦、扛实责任担当,不停顿、不懈怠,凝心聚力“战”,较真碰硬“督”,切实落实好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加强消费扶贫和就业扶贫,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强化兜底保障,确保已脱贫群众不能返贫,确保剩下少数贫困群众全部脱贫,全面小康一个不能少。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收好官”、开启“新航程”。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2020年面临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必须以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大势,正确看待当前的困难、风险、挑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集中精力抓好“六稳”“六保”工作。 “六保”是“六稳”工作的着力点,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保证。守住“六保”底线,稳住经济基本盘。在“稳”和“保”基础上积极进取,以保促稳、稳中求进,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拉动市场、稳定增长,走出一条有效应对冲击、实现良性循环的新路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好官”,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开启“新航程”奠定良好基础,推动我国发展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小满天天赶,芒种不容缓。 ”从“小满”到“芒种”的时程上,卫星图像显示,前期因防控疫情而沉静的中国,如今交通先行“大动脉”畅起来,返岗复工生产线忙起来,产业协同“上下游”动起来,复商复市消费圈热起来……踏着芒种这个最忙季节的自然节拍,迎来生机盎然的发展新季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实干为要、务求实功。2020,历史将浓墨书写——抗疫发展双胜利,脱贫一个不会少,全面小康美梦圆。(曹显钰)
期待更多农民工“被看见”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
今年25岁的邹彬是一位典型的新生代农民工。凭着一手砌砖绝活,邹彬获得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为国争光,也因此走进人民大会堂履职发声。此次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邹彬提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产业工人培训培养的建议,“希望有更多农民工像我一样能被看见”。
“被看见”,意味着成长有空间、职业有尊严、权益有保障。年轻的邹彬“被看见”,缘于他自身的不懈奋斗,也缘于新时代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大的发展舞台与成长空间。邹彬用一把砌刀砌出工匠精神,砌成农民工“网红”。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然,不可能人人都成“状元”,但人人都可以通过勤勤恳恳、苦干实干的劳动,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让更多农民工“被看见”,不仅是邹彬一个人的愿望、也是其他农民工的愿望,不仅需要每位农民工不懈奋斗、更是社会各方必须答好的时代命题。
构筑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堤坝。此次会前,邹彬向几位援建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的建筑工人征求建议,工人们“希望国家能对农民工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让农民工劳有所得、干有所值,收获同工同酬、同城同权的归属感,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为企业乃至为全社会储蓄未来。近年来,从深化建筑用工改革到开展劳务实名管理,从推进施工单位参保到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一系列有力举措正在健全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制度体系。在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下,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等,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生产生活和发展问题。落实好这些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民工安心就业、一心发展。
打造更广阔的职业技能提升空间。经济社会变迁重塑了农民工的就业结构、年龄分布和学历层次,新生代农民工首次超过半数,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0%以上。这些有干劲、有闯劲、有钻劲、有知识的新生代农民工,渴望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渴望融入城市,渴望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他们不仅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还希望增长见识、提升眼界、学到真本领。邹彬说,“是培训和比赛的平台让我找到了存在感,拥有了对工匠这个职业的自信和坚定”。 2014年以来,农业部“阳光工程”、科技部“星火计划”、扶贫办“雨露计划”等项目的实施,培训越来越多的新转移劳动力。去年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报考高职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如何让这些平台更广阔、更开放,让更多农民工有“被看见”的机会?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资助以训稳岗,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落实好一项项利好政策,将促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成就人生梦想,创造社会价值。
创新畅通农民工职业发展通道。获奖后,邹彬被单位破格录取为项目质量管理员,手中的砌刀不只是吃饭的工具,更成为肩负责任的担子。与邹彬一样,很多新生代农民工从事各种技能工种,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特殊贡献,如何提升这一群体的职业尊荣感,成为一道紧迫的现实课题。去年,北京创新举措,为“快递小哥”增设五个层级的职称,打通快递业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快递业有了自己的“高工”,其它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的行业是不是也该有自己的“教授级人才”?盼望更多地方以勇于改革的担当、善于创新的智慧,推出更多有利于农民工职业发展的政策,打破农民工身份限制,疏通农民工职业发展瓶颈,拓宽农民工成才成长通道,让更多农民工在“被看见”中实现“劳者有其得,优者有其荣,力者有其乐”,绽放人生光彩,与祖国共成长、同进步。(刘振)
教育投入补短板也应有温度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扩大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规模。要优化投入结构,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让他们有更光明未来。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有效途径。由于受历史原因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客观因素影响,贫困地区尤其是农村学生,学业基础相对薄弱,上升渠道相对狭窄。近日,我省公布高考“三大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着力解决教育仍然存在的“机会不公”,努力让成绩优异的“寒门子弟”在规定的条件范围内,获得更多走进名校深造的机会。
加快补齐教育硬件“不硬”短板。我省城乡差距较为明显,其中教育的差距同样如此。努力缩小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我省拿出真金白银投入教育重点难点,不撒“胡椒面”,连续多年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重大项目,推动农村中小学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 “走在乡间,看到的最美建筑是学校”,从蓝图变成了现实。
硬件上去软件要及时跟上。近年来,我省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农村学校结构性缺编怎么办?大力推行人才周转池。缺少高素质年轻教师怎么办?着力实行“特岗计划”。乡村教师收入相对较低怎么办?稳定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因地制宜、因时而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步解决,才能加快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学生资助应更有温度。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事关社会公平,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省学生资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2017年起,我省就以信息化为基础,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手段,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既可以让资助资金分配避免平均主义,将资助资金发到真正需要的学生手中,又可以减少申报和评议制度中的人为干扰因素,还可以实现受助学生的长期成绩追踪,可谓一举三得。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提高资助精准化水平,不断拓展资助育人方式,持续提升资助管理水平。同时,要让资助服务更加贴心暖心,借助学生日常消费监测数据,将自尊心强、不愿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筛查出来,主动给予资助;在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发放环节更加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公示学生和家长个人敏感信息,妥善选择公示形式和范围,真正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陈婉婉)
科研创新解“缚绳”还需清“路障”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
近日,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试点,通过3年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评估显示,我国创新指数位居世界第14位。科技创新是衡量国家全球竞争力的重要标尺,但成果转化率不高一直是我国科技创新的痛点、难点。科研人员不具备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是成果转化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如何有效激发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成为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重要课题。
深化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科研人员以“共同所有权人”平等身份与单位沟通,才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创造活力。近年来,我国对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进行了有益探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 2019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将“开展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列为全年工作重点。海南、青海、陕西等省相继出台地方规范性文件,探索“先确权,后转化”的事前产权激励模式,产生了良好效应,值得各地借鉴。
然而,现实中,科研人员赋权之路仍然面临一些障碍。其一,因单位性质不同,对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的具体实施方案有所不同,且旧的不利于成果转化的管理机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政策的落地生根。其二,虽然有的地方有的部门相继出台一些文件,提出建立配套政策,包括税收政策、奖酬分配政策等,但仍然存在政策适用范围有限,财务、奖酬分配等相关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等情况,不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斩断束缚科技成果转化的绳索,还要打通“最后一公里”。
科技创新,解“缚绳”还应清“路障”。让科研人员真正以主角身份参与科技成果使用和转化,亟须完善制度建设。把好导向,真正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使科研人员收入与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相匹配。放手赋权,充分赋予试点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透明规范,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宽严结合,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探索通过负面清单等方式制定勤勉尽责的规范细则,激发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创造性。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就是最大的损失。以问题为导向,找准改革突破口,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真正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将会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韩小乔)
消解“痛点”,护航美好生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民法典(草案)提请大会审议,成为代表热议和社会关注的话题。首场“代表通道”采访活动中,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以高空抛物为例,畅谈民法典将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新变化。
测试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打中人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来可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致人当场死亡。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事件乃至惨剧时有发生,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究其根源,除部分人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外,一个重要原因是难以准确揪出肇事者、厘清并惩治责任方。现实中,对高空抛物者的处罚往往以民事赔偿为主,全楼户主平摊责任。直接的后果是,弱化了社会对高空抛物行为责任的认识,既损害了非肇事者的同楼住户利益,也造成故意或过失伤人者的刑法责任被架空,致使肇事者更加心怀侥幸、无所顾忌。潜在的影响是,由于形成集体给予补偿的责任兜底机制,导致执法机关淡化此类案件的执法意识,破案追责动力不足,常出现“和稀泥”现象。
治病重在对症。提请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使高空抛物正式成为一项违法行为。针对高空抛物“真凶”难辨这一最大困局,民法典草案在此类事件的责任主体上提出更具体的规定,最大程度避免“一人抛物、全楼背锅”。民法典草案同时对“防高空抛物”给出一系列预设安排: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些规定明确了在侵权人、受害者之外,物业承担“第三方”责任,不能再像以往那样置身事外,倒逼物业积极作为,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以前置的努力、高效的管理,防范高空抛物,防止悲剧发生。
治标更要治本。抓好源头,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民素质,增进全社会对高空抛物行为性质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厘清责任,细化执法机关、建筑施工及监管部门、社区及单元网格、小区物业机构等单位责任,对高空抛物造成损害后果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调查,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完善规制,提高新建建筑物设计施工质量,强化建筑物管理人、施工者、作业者责任,将防范高空抛物的技防、物防等设施纳入新建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竣工综合验收”等环节,剔除房屋维修基金使用门槛较高制度阻碍,及时检查、维修、加固高楼外部设施,减少高空抛物和坠物情况的发生。强化监管,抓住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这一关键环节,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监督考核,加强岗位培训,提升整体素质,落实物业成为防范和拦截高空抛物的一方责任主体。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民法典实施后,将约束并促进社会各方遵纪守法,消解诸如高空抛物等众多生活“痛点”,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创造更加安全美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