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省检察院近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钱斌(正厅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姚卫东(副厅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省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钱斌利用担任省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在股权收购、工程承接、项目申报、个人参股、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担任安徽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兼省供销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违反职责要求,不按法定条件、程序、方式任意决定或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省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姚卫东在担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法规审计部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融资、提供委托贷款、开展项目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犯罪嫌疑人姚卫东在受安徽省投资集团委派到省投资集团出资的企业从事公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他人,用报销虚假发票等方式,非法占有上述企业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贪污犯罪。
钱斌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与姚卫东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均由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